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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要道略解
第九讲 称义的表样
 
 
  罗马书第3章21-31节:「但如今,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就是 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 神的荣耀,如今却蒙 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 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显明 神的义。因为祂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,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所以我们看定了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难道 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 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」
 
  从第3章21节开始就不是讲罪的问题了,是讲到 神的义。到了第4章就讲我们怎么能够称义, 神的义怎么样加给我们,这个非常要紧,这是救恩的真理。人被定罪,因为人是罪人,要受审判,要灭亡,所以人需要救恩。定罪是说出救恩的需要,称义是说出救恩的要义。
 
  第3章21-31节这段叫做称义的解说,就是把称义的来源,和在什么范围里能够称义加以说明。称义是从 神来的,因为 神自己是义,祂也称信耶稣基督的人为义。不是因为行律法,我们从定罪的那一段里(第3章20节)看出来了:没有一个人能因行律法称义。因为律法的功用不是让人称义的,乃是叫人知罪的。因为人犯罪了,律法就把人的罪显明出来。律法是个镜子(X光镜),把人类的罪藉着律法显明。所以人要遵行律法,但又办不到,办不到就证明人有罪,这就是律法的功用。
 
  律法的功用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把人圈在罪里等候救恩。到底还是有律法好一点,因为律法使人有所警惕,不敢逾越。律法就变成一个框框,把我们圈在里头,等到主耶稣的救恩来了,这个律法就没有用了,藉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就把律法废弃了。
 
律法的功能是表明 神的义
 
  现在我们要说明福音是为什么有的,福音就是表明 神是义。人会犯罪是因为人不义,人类忘恩负义,所以人被定罪。根据律法,全世界的人都不能称义,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的审判之下,都被定罪了。那是律法的功用,律法把人的罪指出来了,好让我们知道我们需要救恩。我们都是罪人,若没有法子被拯救出来,我们就都要伏在审判之下,我们就灭亡了。但是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了, 神藉着律法把人的罪显明出来,祂却要救人脱离这个律法的审判,这就是 神的义。
 
  那么 神用什么法子呢?这一段就说明了「但如今,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就是 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。」,多奇妙的法子! 神用祂儿子耶稣基督来担当人的罪,让人白白地称义,这就是 神的恩典。本来人都是罪人,人要受律法的审判,要被定罪,都要灭亡。没有一个人能逃脱 神公义律法的审判,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 神的荣耀。 神在律法以外把祂的义显明出来了,人因为忘恩负义、不仁不义触犯了 神,就伏在律法的审判之下。但是 神对人却大仁大义,人忘恩负义, 神大仁大义。  神用一个最大的牺牲:就是把祂独生的儿子耶稣基督(祂怀里的独生子)道成肉身,赐给人类作替罪的羔羊,担当我们的罪。这是 神的义显明出来了,我们的不义却显明了「 神的义」,所以这福音就是根据「 神的义」。
 
  罗马书第1章开始就有说明,罗马书第1章第17节:「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。」在启示录里称 神是大哉、奇哉、义哉、诚哉, 神是义的 神。假如 神不义就不能当 神, 神是公道正义,所以 神是义的。义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大人不记小人过。人虽然悖逆,虽然犯罪, 神还要拯救,这就叫义, 神对我们非常的义。  神的义在什么事情上显明呢?就是当我们作罪人的时候,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来显明 神的义,来救人,这就是 神的义。
 
  我们今天要特别把人能够称义的原因说明,它的来源是因为 神的义。 神不要人做别的什么,你只要信 神是义的,你就因信称义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比如我在这儿讲 神是义的,您在那儿听, 神怎么义法呢?我们人有罪,我们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 神的荣耀。你一听,觉得有道理,我们的确是犯罪,我们没有彰显 神的荣耀,没有合乎 神造我们的目的, 神的荣耀没有藉着我们彰显出来。不止是没有彰显,我们还亏缺了 神的荣耀,我们是罪人。按照 神造我们的那个标准和功能,我们没有达到,我们应当毁灭。但是 神是义的, 神不愿意定我们的罪,不愿意我们灭亡。那 神怎么办呢? 神就差祂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,作了挽回祭。祂要把我们的罪除掉,要把我们挽回过来,挽回的意思就是使失败的变为成功。 神要把我们挽回过来,把我们从堕落的地步拉上来。让我们能再合乎祂的标准,在我们身上来彰显祂丰盛的荣耀,这就是「 神的义」。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我们只要一信就可以了,就得着这个宝血救赎的功效。我们用信来信 神是义,经文中说得很清楚「因为祂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,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」我们知道了 神是义的,我们是不义的,我们犯罪堕落,应当灭亡。但是 神却差耶稣基督来替我们死,为我们作挽回祭, 神的爱真大。 神没有丢弃我们, 神真是义的 神。我们信祂儿子耶稣为我们所做的,你这样一信,你就称为义,这叫「因信称义」。
 
  第3章讲因信称义,不在乎行律法,乃在乎信主之法。人在 神面前称义,没有别的法子。因为这样,我们也不能夸口。是立功吗?有的人修桥、补路,做好事邀功,但是离 神的标准太远了。 神不是让我们用这些小功小德就能换得祂的赦免,不行,因为人基本上已经坏了,已经被定罪了,所以人做些小功小德也不能够除去 神的忿怒。人怎么才能够得赦免呢?就是信耶稣。「用信主之法,我们就在 神面前称义。」 
 
因信称义不在乎行为
 
  在旧约里立了一个表样,那个表样就是亚伯拉罕,亚伯拉罕就是因信称义,他的信算为他的义。我们对 神没有一点义, 神对我们却大仁大义。有一天我们「深明大义」了,我们忽然间明白了: 神是义的, 神对我们太好了, 神这样做真的是超过我们所能想象和追求的。我们知道 神是这么好,我们就信,我们感谢 神给我们这样的恩典,藉着祂儿子这样拯救我们,我们确实相信祂儿子是救我们唯一的方法。我们这么一信,我们的信就算为我们的义。我们没有别的义,就这一点,这就是创世记15章 神对亚伯拉罕的态度。因亚伯拉罕信, 神就算他为义。
 
必须信耶稣为我们所作的一切
 
  在第4章就把这个表样给我们详细说明,第4章第1-25节是称义的表样,让我们明白怎么像亚伯拉罕那样称义。罗马书第四章1-8节:「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,只是在  神面前并无可夸。经上说什么呢?说:『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』(这是创世记15章第6节所说的)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他说:『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;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』」但是, 我们不要忘记,并不是光信 神就可以了,是信 神为我们作了一件奇妙的事,是信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我们得信这个。信耶稣替我们死,信耶稣钉十字架担当我们的罪,信耶稣从死里复活, 神在耶稣身上所作的一切事,我们都信。我们用信心一接受,我们就被称为义。
 
  第9-15节:「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。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,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因为  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,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」,我们再加上16节:「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」
 
  这一段说得非常清楚,亚伯拉罕就是那因信称义的表样,亚伯拉罕称义是在未受割礼之前,所以未受割礼的人也可以按照亚伯拉罕这个踪迹去行。我们外邦人都没有受割礼,没有跟犹太人一样在第八天受割礼,但是我们按照亚伯拉罕未受割礼以前那样的信,就被称为义了。亚伯拉罕受割礼以后又有许多的儿孙,他们这些属肉体的儿孙也可以因信称义。因此,我们这些没有受割礼的人得为后嗣,是本乎信。第16节:「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。」这不是靠行为,是单单靠称罪人为义的 神,靠让耶稣从死里复活的 神的功能,所以我们要信,这就说明是因信称义。那么因信称义的结果呢?就是我们欢欢喜喜盼望 神的荣耀,那就是罗马书第5章第1-11节所说的。
 
称义以后就要欢欢喜喜地盼望 神的荣耀
 
  在圣经里,罗马书所启示的真理非常非常地重要。从第1章18节到3章20节说到罪,所有世界上的人都落在 神审判之下,都被定罪了。但是 神有义, 神要救我们,我们对 神忘恩负义, 神对我们却大仁大义。祂救我们的方法就是设立祂儿子耶稣基督作挽回祭,替我们死,替我们流血,替我们舍命,替我们钉十字架,完成律法的要求。我们一信,我们就称义了,亚伯拉罕就是一个表样。我们一因信称义,就活在 神特别的恩典中,我们就欢喜快乐,还要盼望 神的荣耀。
 
  第5章第1-11节这一段是称义的结果:「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。我们又藉着祂,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,并且欢欢喜喜盼望 神的荣耀。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地。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,忍耐生老练,老练生盼望,盼望不至于羞耻,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 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。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。为义人死,是少有的;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。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,就更要藉着祂免去 神的忿怒。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,且藉着 神儿子的死,得与 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。」11节是最重要的了:「不但如此,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和好,也就藉着祂以 神为乐。」
 
生命与 神相和,生活就以 神为乐
 
  罗马书的第5讲提出特别重要的就是因信称义、与 神相和,然后就要以 神为乐。基督徒的生活,第一是与 神和好,就是生命与 神和好了,我们的灵跟 神的灵接通,第二我们就以 神为乐了,那就是基督徒的生活。为什么基督徒快乐?因为基督徒是以 神为乐。他的心尊主为大,他的灵就快乐起来,就以 神为乐。我们就明白因信称义有三段:第一段叫称义的解说(3章21-31节),第二段是称义的表样(4章1-25节),第三段是称义的结果(第5章1-11节)。
 
  另外,我们还要加以补充说明。许多人只明白什么叫因信称义,不被定罪了,我们在 神面前不是罪人了,由一个罪人的地位忽然变成一个义人了,他就等着上天堂了,这是不对的。我今天告诉各位,(等到了第6章才有这个说明)一个基督徒不止于是因信称义,他还要叫义在他心里作王(叫义为王),要让这个义在生命里作王,要让义管理我们。我们因信称义,是 神「算」我们为义,但是我们把身体献给义,作义的器具,叫义在里面作王。这是第二步。
 
  第三步我们还要顺命成义。我们因信称义了,把义接收进来作我们的王,我们受这个义来支配,作义的工具。义就在我们里面发号施令,使用我们,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作义的器具,作义的奴仆。我们听义的支配,它在我们生命中作王,最后我们就顺命成义。
 
因信称义、义在人心里作王、顺命成义
 
  弟兄姊妹们注意,不是称义就好了。「因信称义」,「义作王」,然后「顺命成义」。我们看第6章第16节:「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」因信称义、顺命成义的当中加了个什么呢?过去是罪在我们里面当家,作我们的主、作我们的王,支配我们,我们一切生活都被罪来主使。现在义在我们生命中作王,我们「顺从义」,就可以成义。因信称义是第一步,顺命成义是结果,当中要让义来作王。我们讲称义、救恩的要义,我们要明白这个真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