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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记要道略解
第九讲
 
 
  我们打开圣经,读利未记第六章第1至30节,「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;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。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,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;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
 
 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,从晚上到天亮,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。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;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。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,不可熄灭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,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,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。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。
 
 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。祭司要从其中,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,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烧在坛上,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。所剩下的,亚伦和他子孙要吃,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,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。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,直到万代,作他们永得的分。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。
 
 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当亚伦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,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: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,调匀了,你就拿进来;烤好了分成块子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。亚伦的子孙中,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,要把这素祭献上,要全烧给耶和华。这是永远的定例。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
 
 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要在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;这是至圣的。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处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;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,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。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铜器里,这铜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净。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这是至圣的。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烧。
 
干犯耶和华的罪
 
  我们读利未记第六章第1节到第7节说到五样罪,也是我们平常要留心、要注意的。这都是「愆」、都是「罪」,在 神面前都要受处罚,都是「干犯耶和华」的罪。当你骗人的时候,就是干犯了 神,因为 神是诚信真实的。你不可以在邻舍交付他的物,或是交易上行诡诈。这是 神不喜悦的! 神是诚信真实的, 神要人也诚信真实,不可以诡诈,不可以虚谎。我们从利未记第六章就看出,凡是亲近 神的人,凡是事奉 神的人,凡是要和 神接触、到 神面前来的人,必须要圣洁,并且要诚实,没有诡诈。弟兄姊妹们,这是非常要紧的。若是你带着诡诈,带着不诚实、虚谎来到 神面前,虽然你是欺负人,用诡诈待人、用欺骗待人;其实,你到 神面前,就犯了「干犯耶和华」的罪。你带着这些罪来到 神面前,你就以你的污秽,干犯了 神的圣洁。所以,我们要小心。
 
 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,你看 神对于亲近祂、事奉祂、到祂面前来的人,就有这样的要求。实在说,这种要求是好的,我们若能作一个诚实、不欺诈别人的人,岂不是很好吗?我们若天天活在欺诈中——你骗人家,人家骗你;活在这种虚谎的罪恶中,心里受煎熬,也是很痛苦的。所以,我们若真能作一个诚信真实,没有诡诈、没有虚谎的人,这才配事奉 神、才配亲近 神。所以,尤其事奉 神的人,千万不可以虚谎、欺诈。
 
五件「干犯耶和华」的事
 
  这里有五件事情都是干犯 神的,第一件就是「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」。人家托付你什么东西,结果你打马虎眼,说「我给你弄丢了」,或是你霸占了、据为己有了,这就是欺诈,就是行了诡诈。「或是在交易上」,交易就是做买卖。古时候的交易不是用银钱,多是用以物易物;大家交换条件,因此叫「交易」。「易」就是换,我们大家可以交换。比如,我拿一升豆子换你几块豆腐。我们中国乡村还是这样,我给你一头猪,然后我向你换肉;我这几个月或者这半年吃你的肉,最后我还给你一头猪,当然要把相应的工钱、价值也加进去,这叫「交易」。
 
  若「行了诡诈」,或是「抢夺人的财物」,或是「欺压邻舍」,或是「捡了遗失的物」不交出来,「⋯⋯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。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(假如发现了他有罪)的日子,要交还本主。」(利六2~5)比如,捡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还给人家。人家托付你的东西,虽然他忘了,到了时候我们也要交付,还给人家。我们欺诈人、讹诈人,也要交还。这是一个到 神面前来的人必须行的。
 
欺骗人、讹诈人、亏欠人、欺压人的都要偿还
 
  我们记得在圣经里有个故事,就是按照圣经的这个原则。有一个人名叫撒该,是个小矮人。他听见主耶稣来了,非常高兴,就想要看耶稣。但人太多了,大家拥拥挤挤紧靠着主,他挤不进去;他又太矮了,也看不见主。怎么办呢?他就跑到前面去,在耶稣必经的路上,爬到树上,从树上往下看。弟兄姊妹,你看,他迫切想要看见主的心,他的心这样挚诚,他的心这样迫切地要看见主。很奇怪,主都知道,当主走到树前的时候,就说,「撒该,你快下来,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。」真的奇妙!主耶稣知道他有一颗迫切的心,知道他的挚诚。撒该用这样的法子想要看看主,就蒙了主的悦纳、得了主的喜欢;主就特别要住在他家里。这是极大的恩典!撒该一听见,高兴得不得了!他说,「主啊,我若讹诈了什么人,我若亏欠了什么人,我要还他四倍。」这不是五分之一了,他说,「我不能作一个讹诈人的人了。」亲爱的弟兄姊妹们,这就是说,我们若在主里面,我们必须作一个诚信真实的人,要把所亏欠的还给人、把过去所骗的、欺压人的,或者用不法手段所得的,都归还了。
 
  在台湾有许多特别的见证。曾经铁路局、公路局,忽然接到一个人的信,里头交了很多钱,并且写了些很莫名其妙的话,他们都觉得很难处理。为什么呢?因为那信里说,「我从前在什么时候,哪一次,坐车没买票。我偷着上车,也偷着下车了,你们没有查到我。我这样偷着坐车,揩油,好几次。我现在都还给你们。」铁路局觉得很奇怪,说,「我们也没有查到他,也不知道有这事,他还回来干什么呢?」他们觉得这人是个傻瓜。其实这人信主了,因为他信主以后,良心不安;他就照着圣经所说,把讹诈人、欺骗人的、行诡诈所得的利益,都还回去。这才使他的良心平安,这也是 神所喜悦的、是合乎 神所定律法的。弟兄姊妹们,基督徒要懂得,这是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,因为真理的圣灵进到他心里,叫他为义、为罪,自己责备自己(约十六8)。所以,基督徒最奇妙的事情就是当他有罪的时候,自己会查出来。因为他蒙了圣灵的重生,有一个属灵的生命,这个生命就会看见自己的错。
 
没有重生得救的人,面对犯罪都有一套功夫
 
  若不是基督徒,不光喜欢变着法子去犯错,还要想办法去遮掩错、遮盖错。这是从亚当犯罪以后,就有的一套办法。他要掩饰、推诿他的责任、推卸他的责任。我们看一段圣经,这是形容没有得救的人,这样的人有几套功夫,我们看创世记第三章有一个很好的描写,当亚当受造,犯罪以后,「罪从一人入了世界」(罗五12)。因为他听了太太的话,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他就开始有几个特别的动作。这就是人犯罪以后特有的几套功夫,这叫「罪的功夫」。
 
  第一个,我们看创世记第三章第7节,「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,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,为自己编作裙子。天起了凉风,耶和华 神在园中行走。那人和他妻子听见 神的声音,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,躲避耶和华 神的面。耶和华 神呼唤那人,对他说:『你的哪里?』他说:『我在园中听见祢的声音,我就害怕,因为我赤身露体,我便藏了。』耶和华说:『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?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?』那人说:『祢所赐给我、与我同居的女人,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,我就吃了。』耶和华 神对女人说:『你作的是什么事呢?』女人说:『那蛇引诱我,我就吃了。』」(创三7~13)
 
  我们在这里就看见,第一个,人若犯了错,他就编一个东西来遮盖。在这里是编一个裙子,把自己遮盖起来。「罪从一人入了世界」(罗五12),人就开始编东西来遮盖。然后他就躲避 神的面,不想见 神。所以,凡是犯了罪的人,都怕见 神。这正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,「行真理的必来就光」(约三21);而犯罪的就躲避光。他怕光来照他,这是人的躲避。第一是编裙子,第二是躲避、藏起来。第三,当藏不住了,就推卸责任。这是犯罪以后的一套功夫。犯罪的人就推诿责任、推卸责任。比如,你看,一个小孩子犯了罪,第一,他先躲藏起来,让你发现不了、让你找不着这个错误。第二,他就编一套理由,把做的坏事编成一套谎话——编裙子,把它遮盖起来。等遮盖不住了,他就推卸责任,把责任推给别人,说「那是她让我吃的。」那女人就说,「是蛇引诱我吃的。」弟兄姊妹,你看,人犯罪以后就有这一套功夫,「藏」,「遮盖」,「编」,然后「推」。我们知道(请原谅我说),有些作律师的人要给他的事主开脱犯罪的事。比如,事主犯罪,被起诉了,他也要用这几套功夫。所以,当律师的人也要会这几套功夫。第一个是隐藏事实,第二个是变造故事,然后遮掩错误,最后推卸责任。这四套功夫是每一个犯罪的人都会的。
 
面对罪,最好的方法就是「认自己的罪」
 
  但在 神面前就不行了,因为 神是明察秋毫的, 神都能查出来,你躲不了。你不能用这些法子来推卸责任,编造虚谎,遮盖、隐藏事实,这些事你都办不到的。 神是灵, 神的眼目遍查天下,你是推卸不掉的。在这里我们就看到,人最好的方法是「认自己的罪」;最好的法子是承认,不是编、不是藏、不是躲。你怕也没有用,最好就是在 神面前承认。承认以后,耶稣基督的宝血,就是替罪的羔羊,就是我们的大祭司就给你赎罪。你若承认自己的罪,你若献上祭物,在 神面前按照利未记所说的这些方法,来赎愆、赎罪,你就必蒙赦免!这就是今天我们读利未记所说的。你不能编、也不能躲、也不能藏,最好就是承认;承认了以后,按照 神所说的献上所有的祭物,你「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」(利六7)要拿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,牵到耶和华面前,交给祭司为赎罪祭。我们都知道,这「羊」就是主耶稣基督—— 神的羔羊,牵到祭司面前;祭司也是主耶稣基督。耶稣又是大祭司,又是我们的赎罪祭。然后,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;主耶稣就在 神面前替我们赎罪。「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」(利六7)
 
  他一切的罪都因着耶稣基督无穷生命的价值,得了赦免。因为主耶稣基督所献上的,不是一只羊;而是祂那无穷的生命。耶稣基督「祂成为祭司,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,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。」(来七16)耶稣基督是 神的儿子,祂有永远的生命、不能坏的生命、无穷的生命。祂用这样的一个生命来替我们赎罪。无论你有多少罪,祂都给你赎光、都能替你除掉!你要靠着耶稣基督这位大祭司,藉着 神的羔羊所流的血,来到 神面前赎罪。「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」(利六7)所以,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 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;」(约壹一9)这就是利未记所告诉我们的,不能行诡诈、不能沾染污秽,不能接触那些死了的东西、污秽的东西;要分别为圣,亲近 神,事奉 神;也不能行诡诈、不能虚谎、不能编造事实、不能躲避 神,也不能够推卸责任,你要干脆承认。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 神是信实的」,因为祂已经给我们预备了赎罪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