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录要道略解
第卅九讲
我们打开启示录第十一章,读第3到14节,「『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,穿着毛衣,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』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,两个灯台,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。若有人想要害他们,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,烧灭仇敌;凡想要害他们的,都必这样被杀。这二人有权柄,在他们传道的日子叫天闭塞不下雨;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,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。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,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,并且得胜,把他们杀了。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,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,又叫埃及,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。从各民、各族、各方、各国中,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,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。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,互相馈送礼物,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。过了这三天半,有生气从 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,他们就站起来,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。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;对他们说:『上到这里来。』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,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。正在那时候,地大震动,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,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,其余的都恐惧,归荣耀给天上的 神。第二样灾祸过去,第三样灾祸快到了。」
我们就读到这里。这里又有一个数字——「一千二百六十天」,按照犹太人的历法也是三年半,就是在天上用苇子量那些在殿中事奉作礼拜的人,就是在天上算账的时候。这时候,外邦人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(启十一1~2)。这时候,就有 神的两个见证人来到。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被提以后、是在地上所发生的事。前三年半,也就是四十二个月,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。前三年半的时候,天上就在量信徒、在算账;地上就是外邦人在践踏圣城。这时候 神的两个见证人来传最后的福音,就是最后来宣告 神的审判。这里有几个特别的意思,我们要提出来,第一就是 神对于地上的人不能不宣告审判了。在 神审判之前, 神还给人最后一个机会;人若再不悔改、不肯接受福音,那就没有办法了,那真正是自寻死路了。所以,最后还有这两个见证人。
两个见证人是谁?
关于这两个见证人还有几个特别的说法,我们要来看一看,第一,这两个见证人都是先知。我们看第10节后面就说,「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」(启十一10)。第12节,「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;对他们说:『上到这里来。』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,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。」所以,这是两位先知。他们不光是两个先知,也是两个见证人,并且身穿毛衣(启十一3)。他们身穿毛,这就和古代的先知很像了,比如,以利亚就是身穿毛衣,腰束皮带(王下一8);这也跟施洗约翰一样(太三4)。他们也是传道的。那么,这两个见证人是谁呢?在圣经里有一个原则。有人说,这两个见证人其中一个就是以利亚,因为以利亚被火车火马接走、升天了,他没有死(王下二11)。「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,两个灯台,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。」(启十一4)另外一个就有人说是摩西。因为以利亚可以叫天闭塞不下雨,摩西可以叫水变血,这都是他们当初所行的神迹。但我们要知道这里用摩西来解释是不恰当,因为摩西死在了摩押地、在尼波山附近(申卅四1、5~6),并且天使曾为他的尸首与魔鬼争辩(犹9)。所以摩西死了,就不能说他又回来再死一次。这在圣经的原理里是不通的。
我们从圣经里看还有一个人是没死的,那个人也是先知。那个人是谁呢?就是以诺。我们来看以诺的故事,在圣经里说,以诺没有死,他被取去,就不在世了。我们读创世记第五章,这里特别描写到以诺的故事,以诺是先知、是被列在先知里的。我们读创世记第五章第21到24节,「以诺活到六十五岁,生了玛土撒拉。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,与 神同行三百年,并且生儿养女。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岁。以诺与 神同行, 神将他取去,他就不在世了。」这里写得很清楚,以挪被 神取去,他就不在世了;他没有死。前面就说到许多人活了多大岁数,就生儿养女;生儿养女以后,又活多大岁数就死了(创五4~20)。这些人都是千篇一律。自从人类犯罪以后,罪从一人入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(罗五12)。我们再看《希伯来书》就说以诺被 神接去,「只是他被接去以先,已经得了 神喜悦他的明证」(来十一5)。以诺也是先知,在《犹大书》就讲到以诺说预言(《犹大书》就在《启示录》的前面),我们读犹大书第14到15节,「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预言这些人说:『看哪,主带着祂的千万圣者降临,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,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,又证实不敬虔之罪人所说顶撞祂的刚愎话。』」以诺说预言审判、责备这世界的人,所以,他是一个先知,他被 神接去、没有死。当然,以利亚也没有死,以利亚是被火车火马接走的。
圣经里说,「按照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(自亚当以后的人统统都要死),死后且有审判。」(来九27)那么,在圣经的记载里,只有这两个人没有死,他们要站在世界之主面前。他们是什么呢?他们是两颗橄榄树,他们是两个灯台。这两个人的故事就是灯台、是照亮我们的。其中一个就是以利亚——烈火的先知,他是在以色列人中替 神说话、宣告、儆醒人的。凡顶撞 神、违背 神的,连小孩子他也要审判。他甚至可以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(王下一9~12)。所以,以利亚是烈火的先知。这是在《列王记》中所记载的关于以利亚的故事。后来他就被火车火马接走了,他没有死,他就立在世界之主面前、在天上成为两个灯台。那么,另一个就是以诺。他们一个是在洪水灭世以前的见证人;一个是在以色列时代的见证人,也就是洪水以后、律法时代的见证人。这两位先知没有死,他们都站在世界之主面前,成为橄榄树、成为灯台。
最后的见证,也是 神最后的宽容
到了启示录十一章就说,这两个见证人还要死一回。因为按照定命,人非死不可,人人都有一死;他们两个也不能例外。所以,他们到最后还要从天上下来。「若有人想要害他们,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,烧灭仇敌;凡想要害他们的,都必这样被杀。这两个人有权柄,在他们传道的日子(在地上三年半穿着毛衣)叫天闭塞不下雨;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(这也是古代 神给人的权柄),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。」(启十一5~6)他们不是在某一个国家,而是面对全世界作见证。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,就遇到一个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(启十一7)。这兽是什么呢?我们大家还记得,我们在第九章就看见从无底坑里上来的使者,也就是管辖幽暗的亚巴顿或者叫亚玻伦(启九11)。这兽就与两个先知交战,并且得胜,把他们杀了(启十一7)。
两个先知被杀以后,「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,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,又叫埃及」(启十一8)。这所多玛也有特别的意思。弟兄姊妹们可以想想,当时所多玛最厉害的罪是什么呢?当罗得住在所多玛的时候,所多玛全城的人都好男风,就是同性恋。他们听见有两个客人到了罗得的家里,他们就把罗得的家围起来,要把这两个人带出来,任他们随意而为。但罗得是义人,不肯把这两个人交出来,就说「我有两个女儿,还是处女,都交给你们好了。你们不要行这种得罪 神的事。」(创十九1~8)所以,我今天可以特别说出来,所多玛的意思还隐藏着一个暗指,就是哪个地方同性恋最为泛滥,那城就要受审判、就是要被特别审判的地方。「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,又叫埃及,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」(启十一8)。其实,那应当是耶路撒冷城外。所多玛已经变成一个同性恋泛滥的区域、一个罪恶充盈的地方,而埃及是一个特别反对和压迫以色列人的地方。主就在那里被杀了。
「从各民、各族、各方、各国中,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」(启十一9)。以前的人解释这段圣经就说,这两个人被杀、倒在街上以后,从各国、各族、各民、各方中,有人来到这里来观看。现在不用这么解释了,弟兄姊妹们,解释圣经要随着时代来读;就好像哈巴谷所说,「要随跑随读」。我们随着时代的进展来看,就非常容易明白了。我们到了一定的时候,就懂了。那么,各国中都有人观看,要怎么观看呢?亲爱的弟兄姊妹们,现在太容易了,我们从电视机里、藉着卫星广播,没有一个地方是看不见的。所以,大家从国际新闻里、从每天的报道中,都可以看到这两个人被杀,并且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。这世界的王、管辖幽暗世界的无底坑的使者,把他们杀了;这些大家都可以看得见。无论哪一城里发生了什么事,现在到处都可以看得见。《启示录》虽然是在那么多年之前写的,但现在的情形真的应验了。所以,「从各民、各族、各方、各国中,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」,并不是说各国、各民、各族、各方中,有人到那里「来」观看,没有来、也不用来;他们在当地就能看见。以前解释这段圣经常常用这个说法就是从各国「来」看;他们要旅行、要坐飞机到那里去。这是人瞎猜的。但现在就用不着了。
「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(不准埋葬他们)。住在地上的人为他们欢喜快乐,互相馈送礼物(好像这是件大事、是件喜事),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。」(啓十一9~10)他们叫雨不下在地上;他们定世人的罪,责备他们、让他们悔改。所以,住在地上的人都受过这两个人的苦,都被他们骂过、指责过,都被他们宣告过罪恶。结果这两个人死了,他们就很高兴。「过了这三天半,有生气从 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,他们就站起来」(启十一11),这两个当着众人的面死了三天半的人复活了。这复活比我们改变被提还令人震惊。大家在看电视里看见这两个人被杀了,就死在那里,结果忽然间这两个人又活起来、又站起来了。所以,「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」(启十一11),所有看见这两个见证人的都害怕了。这是一个明显的神迹。并且,也藉着电视传播给全世界的人看,各族、各民、各方、各国的人都在看,这个电视节目一定轰动得不得了。这是什么呢?这是 神在最后两个大灾祸要来之前给人的一个机会。可能在这时候,就有人真的悔改了。
「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;对他们说;『上到这里来。』」(启十一12)这就跟我们在第四章所听到的是一样的,他们就被提了。他们不但复活,他们还当众被提、驾着云升上了天。这两个人不是坐着火箭上去的,他们不像现在太空人是穿着太空衣、坐着太空梭升天的。这两个人是在大街上死的,并且陈尸三天半。新闻里天天报道他们被杀的事。大家还因此快乐、还互送礼物。全世界的人都看见了。但正在这时候,忽然间这两个人就站起来、复活了,并且复活以后还当着众人的面升上高天。这下人就害怕了。这真正是明显的神迹。假如,一个太空人穿太空衣上了太空船升天,这没有什么可稀奇的。但这两个人是当着众人的面,藉着电视转播新闻采访的时候,忽然间就复活了。「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,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」(启十一12)。在我们的想像中,那时候可能还有当地政权的警察围在那里维持秩序,因为他们被陈尸三天半不准埋葬,就是要给大家观看的。那么正在看的时候,他们忽然间就活了;不光活了,还驾着云上了天,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。「正在那时候,地大震动,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(这罪恶的大城倒塌了十分之一),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(因为那时看热闹的人相当多),其余的都恐惧,归荣耀给天上的 神。」(启十一13)其中就有人信了 神。他们所讲的道、所宣布 神的审判,他们给人所受的痛苦还有一些果效。我们读到这里就知道,这两个人是最后的见证、也是 神最后的宽容。